索引号: 001003039003/2014-00002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生成日期: 2014-08-05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年度工作报告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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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单位2013年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
省直单位2013年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省直单位2013年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已经省直住房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公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单位3580户,建制职工507812人,其中:正常缴存职工334620人,封存停缴职工173192人。
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12%,工资基数按照同级财政、人事部门核定口径执行。企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8%-12%,工资基数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执行。
2013年归集总额705538.51万元,比上年增长10.23%,提取总额524569.69万元,比上年增长27.95%。
省直单位2013年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累计 |
一、归集总额(不含辖外转入) | 705,538.51 |
二、提取总额(不含辖外转出) | 524,569.69 |
其中:购建、翻建、大修房及还贷提取 | 421,416.17 |
租赁提取 | 2,047.31 |
离、退休提取 | 58,706.24 |
丧失劳动能力并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 24,902.08 |
职工调离、出国、出境提取 | 11,104.75 |
其他原因提取 | 6,393.14 |
三、归集净额 | 180,968.82 |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2013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夫妻双方80万元,其中缴存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不超过50万元确定。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且男不超过65岁,女不超过60岁。同时,按照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含)之内的基准年利率4.00%;5年以上的基准年利率4.50%。
2013年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9092户,贷款总额476788.9万元,比上年增长34.16%,全年收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135821.14万元,比上年增长18.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1592785.6万元。
2013年末贷款率为87%,比上年增加个11个百分点。年末逾期贷款19.48万元,逾期率为0.01‰。
省直单位2013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表
项目 | 本年累计 | 历年累计 |
一、个人贷款发放户数(户) | 9,092 | 74,474 |
二、个人贷款发放总额(万元) | 476,788.90 | 2641705.60 |
个人贷款回收总额(万元) | 135,821.14 | 1,048,140.00 |
个人贷款净额(万元) | 340,967.76 | 1592785.60 |
三、住房公积金运用及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心资产总额1974485.99万元,负债总额1860306.1万元,净资产总额114179.89万元。
省直单位2013年住房公积金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年初数 | 期末数 | 项目 | 年初数 | 期末数 |
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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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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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存款 | 452,008.01 | 302,497.92 | 住房公积金 | 1,646,041.06 | 1,827,009.88 |
增值收益存款 | 60,389.03 | 73,892.76 | 应付利息 | 19,392.09 | 21,868.88 |
应收利息 | 3,021.13 | 4,494.62 | 专项应付款 | 6,809.47 | 10,016.51 |
其他应收款 | 17.83 | 35.08 | 其中: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 6,809.47 | 10,016.51 |
委托贷款 | 1,252,581.04 | 1,593,546.13 | 其他应付款 | 1,051.19 | 1,410.83 |
逾期贷款 | 16.81 | 19.48 | 负债合计 | 1,673,293.81 | 1,860,306.10 |
国家债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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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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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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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风险准备 | 94,740.04 | 114,17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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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分配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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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资产合计 | 94,740.04 | 114,179.89 |
资产总计 | 1,768,033.85 | 1,974,485.99 | 负债及净资产总计 | 1,768,033.85 | 1,974,485.99 |
四、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分配情况
(一)2013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总额75535.23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收入7764.45万元,增值收益存款利息收入1944.6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65824.41万元。
(二)2013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总额43135.48万元,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39837.13万元,归集银行住房公积金托收手续费6.97万元,委贷银行委托贷款手续费3291.38万元。
(三)2013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32399.75万元,比上年增长56.3%,增值收益率为1.87%。年末按增值收益总额的60%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9439.85万元,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定提取中心管理费用9752.86万元(为专项经费),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207.04万元。
省直单位2013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累计发生数 | 备注 |
一、业务收入 | 75,53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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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 | 7,76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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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值收益利息收入 | 1,94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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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 65,82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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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家债券利息收入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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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收入 | 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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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支出 | 43,13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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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 | 39,83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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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房公积金归集手续费支出 | 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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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 | 3,29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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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支出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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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值收益(损失以"-"号表示) | 32,39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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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单位2013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累计 | 备注 |
一、收益 | 32,39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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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年初未弥补损失(以“-”号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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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供分配的增值收益 | 32,39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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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提取贷款风险准备 | 19,439.85 | 按增值收益的60%提取 |
提取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 | 9,752.86 | 为专项经费 |
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 3,207.04 | 历年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46585.27万元 |
三、年末未弥补损失(以“-”号表示)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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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高度重视,广宣传,建机制,借外力,公积金新增缴存单位255个,净增1.9万人,超额完成省建设厅下达的扩面工作指标。一是加强行政执法,有效推动扩面工作。通过对投诉案件的有效处理,推动所在单位的建缴。一年来,共受理投诉17起,结案16起。二是广宣传,形成有效合力。与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多次沟通,争取他们大力支持。协调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发文,有效推动全省高校后勤系统建缴。加大宣传力度,先后在平安浙江、公交车等媒体投放扩面宣传材料,制作环保袋等宣传品,策划宣传方案,效果较好。三是以正面激励为主,进一步完善合作银行扩面考核机制。
(二)进一步强化住房公积金信贷管理
未雨绸缪,年初分析房产形势、资金状况等因素后,预判住房公积金流动性将会趋紧,及时调整信贷政策,制定应急预案,密切关注资金变化,由于应对得当,没有出现排队轮候的情况。修改完善个贷考核办法,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加强逾期贷款催收管理,通过民事调解、诉讼途径,成功收回了18笔催收无效的逾期贷款,逾期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三)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网上业务系统等功能模块。网上业务初步推开,可办业务扩展至单位人员增加、减少、开通手机短信、所有人员数据变动情况等。全年开展培训工作20多批次,已有833家单位开通该项业务,通过网上业务系统办理业务44637笔。
(四)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
服务设施方面,增设手机充电站、小工具箱、自助查询机等便民服务设施,全面更新自助查询系统,办事大厅增设银行服务窗口,编制、摆放8类公积金业务宣传手册。管理手段方面,建立办事大厅晨会制度,增配引导员,设立主任意见箱,进一步修订服务规范和柜员考核办法,启用窗口服务满意度评价器。下沙服务网点增设住房资金服务窗口,钱江新城公积金网点筹备工作顺利进行。
(五)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12329服务热线
进一步完善热线统计分析功能,及时梳理热点问题,通过网站等形式发布解答,效果明显。全年受理来电总量为28万人次,其中自助语音服务量19.1万人次,人工接听话务量8.9万人次。
(六)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
依据业务发展的规划、需求及加强信息安全的需要,完成了信息系统的整体规划,与省公安厅身份查询验证系统、杭州市住保办联网,实现数据实时交互。高度重视信息系统安全性,完成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对照三级等级保护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运维工作,积极推进数据库审计项目。
特此公报。
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