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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服务指南(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

发布日期:2019-07-16 16:30 信息来源: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事项编码:其他-02492-005

   

  

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服务指南

(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

  

  

 

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服务指南

(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服务。

  适用对象: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缴存职工。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第二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九条“管理中心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依法管理住房公积金的、非营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申请;”。

  四、受理机构

  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决定机构

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六、申请条件

  (一)职工申请提前还贷的时限、金额、次数,须符合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的要求;

  (二)符合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要求。

  七、申请材料目录

  (一)借款人身份证件;

  (二)提前还贷所需的账户材料;

  (三)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申请材料。

  八、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九、办理时限

  符合规定的即时办结。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或快递送达

  十二、行政相对人及权利和义务

  (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十三、咨询渠道

  咨询电话:12329-0(异地咨询需加接收地区号)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12329-0(异地投诉需加接收地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