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面提取公积金,能找他人代办吗?
职工的公积金提取业务是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代办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委托单位专管员办理
除提取所需材料外,单位专管员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填写《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取清册(审批表)》(官网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委托配偶、父母、子女办理
除提取所需材料外,代理人另需提供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三、委托其他人办理
除提取所需材料外,代理人另需提供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可用复印件代替)。
各网点地址及服务时间:
可通过“浙江省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业务网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