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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放假安排

发布日期:2021-03-31 11:30 信息来源: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规定,中心将于2021年4月3日(星期六)至2021年4月5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放假期间,柜台业务暂停办理,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人工服务暂停,自动语音服务每天24小时不间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