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

发布日期:2022-01-20 11:52 信息来源: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一、办理流程

  身份核验 — 申请 — 受理 — 审核 — 发证

  二、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原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3.不动产权证书 原件

  4.商品房买卖合同 原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5.婚姻证明 原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6.商品房销售发票 原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包括配偶、未成年人) 原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8.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抵押) 原件

  9.抵押权人身份证明 原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0.按揭抵押合同 原件

  11.抵押变更情况说明 原件

  12.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 原件

  13.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原件

  14.授权委托书 原件

  15.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6.地名证明 原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三、承诺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特殊情形为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如有公告,公告时间不计入承诺期限内。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注:办理流程和申报材料按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规定执行,如遇相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