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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统发单位公积金基数调整时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基数调整“一件事”工作的开展,实现公积金办理“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一次性到位”的服务模式,从2022年起,纳入统发工资管理的省级机关和未纳入集中核算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积金基数年度调整工作将变更到7月份进行。
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