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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2-11-04 17:01 信息来源: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事项编码:100249100976547131411330101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公积金

  适用对象: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审批依据

  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十、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中心审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四、受理机构

  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决定机构

  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材料出具单位

备注

申请人身份证

原件



职工本人办理,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时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职工委托单位专管员代为办理提取的、委托其他人提取的,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可用复印件代替

本人银行卡

原件

需为银行一类借记卡(非外资银行)



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供




以下材料视不同办理情况提供

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公积金或者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时提供。

委托公证书

原件



职工委托除配偶、父母、子女和单位专管员以外的其他人提取时需提供。

代办人身份证

原件



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委托其他人提取的需提供。

单位专管员身份证

原件



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专管员办理提取的需提供。

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省公官网下载中心下载)

纸质表格



单位专管员办理提取的需提供(本人或父母、子女办理不需提供)。

  备注:属于非政府部门产生的,无法通过数据联网核查的材料,需申请人提供。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12329-0

  办公地址:古墩路综合服务大厅:西湖区古墩路97号浙商财富中心2号楼B2楼;

  凤起路综合服务大厅:西湖区凤起路619号(省人民大会堂南斜对面);

  公积金下沙服务网点:钱塘区下沙经济开发区6号大街新加坡科技园中信银行内;

  公积金钱江新城服务网点:上城区市民街196号圣奥商务大厦一楼农业银行内;

  公积金滨江服务网点:滨江区江南大道518号兴耀大厦一楼杭州联合银行滨江支行内;

  公积金城北服务网点:拱墅区东新路541-543号交通银行东新支行内。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出相关业务申请,由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相关业务办结表单,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十二、办理方式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办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杭州省直单位公积金提取受理回单》

  十六、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四)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十八、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12329-0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12329-0

  网上投诉:gjj.jgswj.zj.gov.cn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1、古墩路综合服务大厅(西湖区古墩路97号浙商财富中心2号楼B2楼):全月受理业务(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2、凤起路综合服务大厅(西湖区凤起路619号):全月受理业务(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其中13:00—14:00为值班窗口);

  3、钱江新城网点(上城区市民街196号圣奥商务大厦一楼农业银行内):全月受理业务(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4、下沙网点(钱塘区下沙经济开发区6号大街新加坡科技园中信银行内):全月受理业务(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5、滨江网点(滨江区江南大道518号兴耀大厦一楼杭州联合银行滨江支行内):全月受理业务(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6、城北网点(拱墅区东新路541号-543号交通银行东新支行内):全月受理业务(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各缴存方式为送缴的单位,在办结当月各类缴存业务后,需通过递交转账支票、网银转账、银行现金缴款等方式至中心办理送缴手续的,受理时间仍为每月1-25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单位托收账户变更(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变更)业务受理时间仍为每月1-25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12329-0

  网上查询:gjj.jgswj.zj.gov.cn

  二十二、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