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贷款额度,这些问题了解一下
一、公积金提取以后对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是否有影响?
公积金贷款额度实行存贷挂钩机制,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若在申请贷款前已提取住房公积金,可能会影响到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
二、贷款额度是如何计算的?
个人可贷额度=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15倍,精确至千位,低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确定,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职工及其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合计可贷额度不得超过100万元。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在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标准上浮20%。职工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
三、申请贷款前12个月内,职工在异地中心有公积金余额的,计算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时是否计算在内?
如果在近12个月内正常连续缴存公积金,职工可提供原公积金中心的缴存明细。申请贷款前12个月内每月余额的确定,可按照原中心的缴存月份对应原中心公积金账户月末余额确定,在省直中心缴存月份对应的余额按照省直中心公积金账户月末余额确定。若职工从异地中心转入省直中心缴存,建议尽早将异地中心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省直中心,以免影响可贷额度。
四、哪些渠道能查询可贷额度?
1.浙里办手机APP中搜索“公积金”,选择“省直公积金”,完成个人信息登录后可在当前页面“贷款测算”选项查看当前可贷额度。
2.支付宝手机APP中搜索“浙江省直公积金”,完成个人信息登录之后可在“常用服务”→“ 缴存证明”查看当前可贷额度。
3.关注“浙江省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贷款额度试算”,输入相关的数据后可以计算出大致的可贷额度和贷款年限。
4.登录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gjj.jgswj.zj.gov.cn),在首页中选择“个人网厅”→“公积金业务”,通过在中心预留的手机号码,接收动态验证码后登录个人网厅,在主页“我的贷款”中查询当前可贷额度。
查询结果仅供参考,具体以申请当日银行审查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