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住房出售审批

发布日期:2023-10-18 16:27 信息来源: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政策性住房出售审批包括房改房、腾空房、省直专用房等出售审批。

1.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

(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干部职工住宅暂行标准的通知》(浙政办发〔1996〕177号);

(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浙政办〔1998〕5号);

(4)关于调整省直单位2023年度腾空公有住房出售价格的通知(省直房改【2023】1号;

(5)省直房委会《省直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管理办法》(浙直房发〔2004〕1号);

(6)省财政厅、省直房改办、省直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出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省直房发〔2005〕7号);

(7)省政府、省直房委会、省直房改办有关房改工作的规定、办法及会议纪要;

(8)杭州市政府《杭州市市区出售公有住房管理办法》(杭政发〔1995〕12号);

(9)杭州市房改办《杭州市市区出售公有住房若干政策问题解答(一至二十)》。

2.办理程序

省直各单位政策性住房购房人向产权单位提出购房申请,产权单位审核同意后按房改年度或楼盘项目向省直房改办申报,由省直房改办审批,再向产权单位核发《浙江省省直单位(杭州市区)政策性住房出售价格审批表》。

审批结果由产权单位向职工公开。

3.申报材料

申请房改房、腾空房、省直专用房出售审批所需材料:

序号

材  料  名  称

房改房

腾空房

专用房

新购

补购

换购

新购

换购

新购

换购

1

浙江省省直单位购买公有住房申请表






2

浙江省省直单位房改换购公有住房申请表







3

浙江省省直单位职工购买腾空公有住房申请表






4

浙江省省直单位职工购买专项用房申请表






5

浙江省省直单位公有住房出售价格申报表






6

浙江省省直单位房改换购公有住房价格申报表







7

浙江省省直单位腾空公有住房出售价格申报表







8

浙江省省直单位换购腾空公有住房价格申报表







9

浙江省省直单位专项用房出售价格申报表







10

浙江省省直单位换购省直专项用房价格申报表







11

夫妻双方浙江省省直单位职工房改工龄职级专用证明单

12

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13

结婚证复印件

14

户口簿复印件

15

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测绘资料

16

第二套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17

拆迁安置协议书

18

个人扩面发票原件



19

外地房改办证明

20

浙江省省直单位职工批地建房份额证明

21

涉及部队住房及住房补贴人员情况证明

22

省直单位一户购买二套住房情况表







23

公房租赁证(原件)





24

离婚证、离婚(判决)协议书

25

单身具结书

26

其他特殊情况说明的材料

4.办理时限

(1)一次性申报10份(含)以内,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结;

(2)一次性申报10份以上的,按申报数适当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