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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办理维修基金业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1 16:44 信息来源: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各维修基金缴存客户:

为优化维修基金管理服务,自2023年12月15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我中心将对维修基金系统进行优化升级,期间暂停办理维修基金缴存、使用、退款、转移等业务(不含对账单打印)。如有疑问,请拨打0571-88890277咨询。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