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每月转账金额如何确定?

发布日期:2024-02-29 16:12 信息来源: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问:按月转账业务每月转账金额如何确定?

答:转账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且转账后账户余额至少为1元。提前还款的次月将会把不超过提前还款金额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申请人银行卡内,如您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累积资金,请在提前结清当月及时终止按月转账。

申请人申请办理按月转账业务时,有住房公积金补贴账户的,住房公积金补贴按月转账业务同时开通。按先住房公积金、后住房公积金补贴的顺序核定转账金额,合计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

借款人及其关系人办妥按月转账的,转账金额按登记先后顺序生成,同时各类性质资金的合计转账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属贴息贷款的,上述转账金额需扣减中心贴息金额。


案例解析

假设借款人张先生与配偶李女士先后办理了同一套住房贷款的按月转账业务,张先生先办理,李女士后办理。上月偿还住房贷款本息6000元,本月张先生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和住房公积金补贴账户余额分别是2501元和2001元,李女士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和住房公积金补贴账户余额分别是3001元和1501元。根据规则,本月张先生与李女士合计转账金额不能超过6000元,按照转账顺序,张先生住房公积金账户和住房公积金补贴账户将会分别转出2500元、2000元,本月李女士住房公积金账户将会转出1500元。


温馨提示:

按月转账业务仅为公积金提取方式之一,并非代为还贷方式,申请人每月仍应自行在还款日前准备足够还款资金,避免发生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