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22〕229号)等规定要求,我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已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其中,2022年6月1日以后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信息已完成征信系统报送。
根据工作部署,自2025年6月起,我中心将对2022年6月1日以前发放的未结清的逾期公积金贷款信息(含主借款人、主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进行征信系统报送,相关记录将纳入个人征信报告。
为维护良好个人信用,请及时关注本人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确保按时足额还款。因未按时还款影响个人信用,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30日